本標準物質主要用于環(huán)境、食品、職業(yè)衛(wèi)生、農(nóng)業(yè)等領域農(nóng)藥成分殘留檢測,也可用于農(nóng)藥生產(chǎn)部門和檢測實驗室用于產(chǎn)品質量、監(jiān)測方法評價和儀器校準等實驗室質量控制;同時也適合作為認證考核現(xiàn)場專用標準物質。
一、原材料來源和制備工藝
本標準物質采用純度經(jīng)準確定值的農(nóng)藥標準品為原料,以色譜純甲苯為溶劑,在室溫20℃±4℃的潔凈實驗室中采用重量-容量法配制而成。
二、認定值和不確定度
編??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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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?? 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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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值(μg/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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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擴展不確定度
(k=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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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W(E)0815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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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苯中咪鮮胺溶液標準物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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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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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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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值的不確定度由原料純度、稱量、定容及溫度變化引入的不確定度分量合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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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均勻性和穩(wěn)定性檢驗
根據(jù)國家《一級標準物質》技術規(guī)范,采用氣相色譜法進行均勻性檢驗和穩(wěn)定性檢驗,證明本標準物質均勻性、穩(wěn)定性良好。該標準物質自定值日期起,有效期為1年。研制單位將繼續(xù)跟蹤監(jiān)測該標準物質的穩(wěn)定性,有效期內(nèi)如發(fā)現(xiàn)量值變化,將及時通知用戶。
四、特性量值的測量方法
本標準物質以重量-容量法配制值作為濃度標準值,采用國家農(nóng)藥殘留分析專用標準樣品氣相色譜法進行量值核對。
五、溯源性描述
通過使用滿足計量學特性要求的制備、測量方法和計量器具,確保標準物質量值的溯源性。
六、正確性使用說明
使用前應恒溫至20℃±4℃,并充分搖動以保證均勻。安瓿瓶一經(jīng)打開,應立即使用,不可再次熔封后作為標準物質使用。
七、運輸和貯存
本標準物質每支1mL。攜帶或運輸時應有防碎裂保護,冷凍(–18℃±2℃)避光保存。
八、安全警示
該標準物質屬于有毒有害物質,使用時應注意防護,戴口罩、乳膠手套,避免吸入及直接與皮膚接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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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
1.本標準物質僅供實驗室研究與分析測試工作使用。因用戶使用或儲存不當所引起的投訴,不予承擔責任。
2.收到后請立即核對品種、數(shù)量和包裝,相關賠償只限于標準物質本身,不涉及其他任何損失。
3.僅對加蓋“北京海岸鴻蒙標準物質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標準物質專用章”的完整證書負責,請妥善保管此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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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如需獲得更多與使用有關的信息,請與技術咨詢部門聯(lián)系。